未经债权人同意擅自处分抵押物可以,但应当通知抵押权人。而且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抵押物不得转让的,则抵押人不可以擅自处分抵押物。
一、处分抵押物的方式有哪些
处分抵押物的方式主要为:
1、折价,即按照与抵押人事先约定的方法和价格,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小额贷款公司,以抵偿债务(即常讲的以物抵债);
2、拍卖,即将抵押物交有关的产权交易机构或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竞价出售;
3、变卖,即由抵押双方协商同意,将抵押物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果抵押物为限制流通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有关部门予以收购。
二、期房转卖所需的手续条件有哪些
期房转卖所需的手续条件如下:
1、必须有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合同以预售合同为基础,预售合同无效,转让合同无效;
2、标的物为正在建设但尚未竣工的商品房;
3、必须征得银行同意;
4、应当通知开发商;
5、预购人与下手买方签订转让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银行与预售人之间形成了借贷法律关系和抵押法律关系,相应的银行是债权人和抵押权人。抵押权是物权,物权有追及力。无论抵押物转移到谁手中,抵押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合同无效的规定。在借贷法律关系中,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否则转让无效。可见,银行的同意是基于银行与预售人之间的贷款关系,而不是抵押关系,这一点必须明确。
三、抵押人有哪些权利
抵押人的权利:抵押人仍然有权处分其抵押物,例如抵押人可以依法转让其抵押财产,但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以及在债务人的履行期限届满前,抵押人有权收取抵押物的孳息,但是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违约的,孳息一般由抵押权人收取。
全文7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