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概述
时间:2023-07-03 19:35:21 3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如下:1、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XXX元/年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xxxxx元/年

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xxxxx元/年

4、农村居民年生活消费支出:xxxxx元/年

5、死亡赔偿金:城镇xxxxx20=xxxxxx元,农村xxxxxx20=xxxxxxxx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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