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赠与他人的房产妻子能否要回
时间:2023-06-27 21:50:58 38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房产是配偶的婚前个人财产,妻子则无请求权;如果房产或者购房出资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妻子则可以要求确认此赠予行为无效,若房产未登记,可要回房屋。若房产已登记,可以追回购房出资。

一、夫妻离婚婚前房产怎么分配

一、婚前房产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

5、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二、夫妻刚结婚后离婚房子要怎样分配

夫妻刚结婚后离婚房子的分配方法:

1、夫妻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房子属于婚前买房的一方,离婚后对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2、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对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平分;

3、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有特别的约定是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双方应该一起出售或抵押;

4、婚前双方出资买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对方在购房时不承认出资,则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假离婚买房后房子归谁

现在,有夫妻会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而选择假离婚。离婚后,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了共同财产分割。房子只是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话,那就是个人所有。房子是另一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房产证虽然只在一方名下,但双方复婚后,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双方离婚后,如果其中一方名下有一套或多套房产,名下没有房产的一方重新购房产,那登记的所有权人只能是办理购房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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