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三部分人员组成:劳动保障、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的主管人员。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鉴定是技术性工作,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一、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写?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如下:1、职工或其单位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2、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登记;3、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是否受理意见,并通知申请人;4、根据申请材料,视情况确定是否调查取证;5、对伤残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6、专家组诊断;7、委员会鉴定;8、签发鉴定结论。
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问题有哪些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问题如下:
1、劳动能力鉴定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能,属于国家行政行为;
2、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未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设劳动鉴定委员会;
3、有权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国家机构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三、工伤鉴定在哪个部门
工伤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它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提出申请后,需要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全文6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