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里的冰箱坏了,如果是租房者弄坏的,租房者负责维修,如果是自然损坏或本身是坏的,是房东来负责维修的。有关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一、出租期间由谁负责维修?
出租期间,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房屋。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对于承租人增添的附属设备,双方也可以约定由谁来负责维修。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水管漏水房东负责还是房客负责
房屋租赁过程中,因房屋本身问题,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水管漏水,应当由房屋出租人负责修理,相关费用由房屋出租人承担。
因为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出租人应当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居住用途,水管漏水是不符合居住要相关费用求的情况,房屋出租人有义务负责修理。但如果双方的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人负责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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