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根据此次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修正案将男方享受护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修改为20天,女方产假仍为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8天。
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杜亚玲介绍,修正案草案提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共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但在此次常委会会议的分组审议中,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在女方生育时,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还可适当延长,以便于更好地照顾家庭、女方和孩子。同时,参照外省的做法,也有男方享受护理假超过15天的情况,如四川规定为20天,广西规定为25天。因此根据审议意见,我省最终确定将男方享受护理假延长至20天。
此外,在审议中,还有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如全面放开生育规定、增加婚假天数,以及提高生育保障水平,加大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与保障力度等。但鉴于中央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后的法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只是根据形势的变化调整生育政策,而本次修正的指导思想是保证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在我省尽早落地,因此对于审议中提出的这些修改意见,只能待今后对条例作全面修改时认真研究,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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