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购买过程中,买方已经支付了首付款项却又决定放弃购买,意味着想要退回房子,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其原因在于买卖合同具有合法且有效的法律效应,是无法单方面予以解除的。不过,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同意解除合同,那么买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程度的违约责任,以补偿卖方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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