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如何申报工伤保险缴费?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伤保险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劳社[2004]15号)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经办机构的征缴部门按月或按季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工伤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一)劳动工资统计月(年)报表;
(二)工资发放明细表;
(三)《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可只填人员增减情况);
(四)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大型企业集团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能否独立参保?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冀劳社办[2004]253号)第一条规定,对于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总厂)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允许其作为一个参保单位,并按照自己生产经营范围所属风险类别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
如何核定多个风险类别组成的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冀劳社办[2004]253号)第二条规定,对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范围包括多个风险类别的,在核定该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时,可以按照工商登记的不同生产经营项目对应的行业风险类别,分别核定缴费费率和人数,也可以在分解核定的基础上计算综合费率,或向国家确定的三类费率档次就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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