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如果儿子和后妈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抚养关系,并且儿子在后妈去世时仍在世,那么儿子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其继父母的遗产,并依法享有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但是,如果后妈立有遗嘱将财产指定给他人继承,则除外。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如果儿子和后妈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抚养关系,并且儿子在后妈去世时仍在世,那么儿子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其继父母的遗产,并依法享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但是后妈立有遗嘱将财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
民 法 典 规 定 : 儿 子 后 妈 能 继 承 父 母 遗 产 吗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丧偶儿媳可以继承父母遗产。但是,丧偶儿媳、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如果儿子后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遗产。
总之,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和第一千零二十九条规定下,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遗产。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如果儿子和后妈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抚养关系,并且儿子在后妈去世时仍在世,那么儿子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其继父母的遗产,并依法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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