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指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按照这种方法计算提取的折旧额,计算的提取的折旧额,在各个使用年份或月份都是相等的,折旧的积累额呈直线上升趋势。
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残值收入-预计清理费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例】甲企业某项固定资产原价为5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残值收入为3000元,预计清理费用为1000元,则: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50000-(3000-1000)]/10=4800元/年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4800/12=400元/月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反映固定资产在一定时间内的损耗程度和便于计算折旧,企业每月应计提的折旧额一般是根据固定资产原价乘以月折旧率计算确定的。
固定资产折旧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固定资产折旧额与固定资产原价之比。
其计算公式表述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1-预计经残值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月折旧率
依上例,固定资产月折旧额的计算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50000-(3000-1000)]/(10*50000)=9.6%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9.6%/12=0.8%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50000*0.8%=400元
上述计算的折旧率是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的,成为个别折旧率,即某项固定资产在一定期间的折旧额与该项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此外,还有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和综合折旧率。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是指固定资产分类折旧额与该类固定资产原价的比例。采用这种方法,应先把性质、结构和使用年限接近的固定资产归纳为一类,再按类别计算平均折旧率。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该类固定资产原价
固定资产的综合折旧率是指某一期间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折旧额与全部固定资产原价的比例。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综合折旧率=∑(各项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各项固定资产原价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按照固定资产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工作量法也是直线法的一种。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的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例】某公司有货运卡车一辆,原价为150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总行驶里程为300000公里,当月行驶里程为5000公里,则该项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程里程折旧额=150000*(1-5%)/300000=0.475元/公里
本月折旧额=5000元*0.475=2375元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按双倍直线折旧率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它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在使用这种方法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按照现行制度的规定,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例】某电子生产企业进口一条生产线,安装完毕后固定资产原价为30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8000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该生产线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各年折旧额如下:
双倍直线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折旧额=300000元*40%=120000元
第二年应提折旧=300000-120000*40%=72000元
第三年应提折旧=300000-120000-72000*40%=43200元
第四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00000-120000-72000-43200=64800元
第四、五年应提折旧=(64800-8000)/2=28400元
每年各月折旧额根据年折旧额除以12来计算。
(四)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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