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流程包括:自愿签订合同、鉴证合同、提交离职证明、签字确认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出具证明、办理档案转移、支付代通知金。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变化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保存解除或终止的合同文本至少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签订完整流程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双方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书,确保劳动合同的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其次,用人单位应提供鉴证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接着,员工需提交离职证明,确认员工与原单位没有竞业限制或其他劳资纠纷。最后,在员工到职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合同,并让员工当面签字,防止代签造成无效合同的后果。
在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方面,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流程要确保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用人单位需提供鉴证合同,劳动部门审查合法性。员工需提交离职证明,确认无竞业限制。签订合同后员工当面签字,防止代签无效。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提供证明并办理手续。劳动者需按约定交接工作。解除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未提前通知解除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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