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是借入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借出者提出担保人的行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而不包括定金和留置这两种方式。反担保人则既可以由债务人充任(保证反担保除外),也可由债务人以外的人充任。
一、贷款反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
贷款反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如下:
1、企业保证反担保;
2、存单质押反担保;
3、存货,仓单质押反担保;
4、股权质押反担保;
5、专利质押反担保;
6、车辆质押反担保;
7、股票质押和证券账户监管反担保;
8、出口退税账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
9、应收账款账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本质上仍属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
二、反担保的主债权如何认定?
反担保的主债权应当是主合同担保人承担责任后享有的向反担保人追偿的债权,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三、要怎么设立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合同的设立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也可以是他人提供的担保、抵押或质押。
反担保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金额;
2、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担保金额;
4、反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
5、反担保人的违约责任;
6、反担保合同与本担保合同的关系;
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全文6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