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报工伤认定时间
时间:2023-06-10 10:23:39 32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个人申报工伤认定时间

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申请应在1个月内,个人申请最长时限为1年。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太原市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因行业类别不同,共有三个标准,由单位负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向有管辖权的市或三县一市劳动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规定时限内不能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报劳动保障部门可适当延长,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50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企业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市或三县一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企业后旧伤复发的。

参加工伤保险之后,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其中,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及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工伤死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对于工伤,不少人容易和公伤混淆。其实,公伤是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言的,是因公负伤的简称,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履行国家、政府、法律赋予的公务过程中受到意外的伤害。但目前法律上只有工伤。行政事业单位因公负伤的,比照工伤处理。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三类:

一是职工所在单位;

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三是工会组织。

(1)职工所在单位。

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3)工会组织。

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如果认为只有所在的用人单位才有权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在单位怠于申请的时候,对受伤劳动者来讲就是很不利的,因此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了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是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而法律中规定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一般为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但如果是单位申请的话则此时的时效比较短,为事故发生之后的30日之内。

有三类主体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他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30日内,单位如果没有为工伤职工申请,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可以在1年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1)尽量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8年多来,仍有不少外来工还不知道国家有劳动法,打工不知道要签劳动合同,目前至少有95%以上的劳务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官提醒,尽管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但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仍然有可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一是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则其各种劳动保障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二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难以证明双方有关工资等事项的一些口头约定,致使这些双方口头约定的劳动保障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2)复议前置

提醒,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先向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劳动行政部门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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