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对竣工结算作出以下规定: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批准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结算资料,甲乙双方根据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格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营银行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格。乙方在收到竣工结算价格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给甲方。3、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可以催告甲方支付结算价款。甲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未支付的,乙可与甲协商折价该项目,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拍卖该项目,乙优先折价该项目或拍卖价格。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批准后28天内,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导致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甲方要求交付工程时,乙方应交付;甲方不要求交付工程时,乙方承担保管责任。6、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的约定处理。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只需要办理一次性结算。跨年度的工程,在年终办理一次年终结算,将未完工程结转到下一年度,此时竣工结算等于各年度结算的总和。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竣工结算=预算(或概算)施工过程中预算或-预付及已结工程价款或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数额.算工程价款。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流程是什么
施工单位上报的完整的结算资料一般包含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招投标、中标文件资料、设计变更情况及批准文件、建设单位的现场签证、竣工图、结算的总价及详细清单、工程量计算书、光盘。
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项目,一般实行全部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跨年施工项目,应按合同约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实行分段结算。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包人将工程部分或专业分包给其他分包人,其工程价款的结算由总包人统一向发包按规定办理。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