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过户是进行房屋的产权认定和所有权归属认定的前提,没有经过过户的房屋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打比方来说:就像是房子的“身份证”。房产证的过户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当然,在办理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我们比较陌生的术语等,下面就做一一解答。
术语:
(1)房产评估:指按照当地的物价水平等各项经济指标,客观给出的房屋价值的评价。这个房屋评估的价值一般作为房地产管理部门计价/计税的参考依据。
(2)契税: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对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费用项目:
(1)契税:普通住宅房屋面积小于90平方,按价格的1%;普通住宅房屋面积在90-140平方,按价格的1.5%;普通住宅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方/非普通住宅住房,按价格的3%;
(2)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房屋在2年之内,个人所得税={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普通住宅房屋在2年以上(含)5年以下,个人所得税={(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其他公房5年之内,个人所得税={(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出售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个税按房价的1%征收。
(3)交易费:买房3元/平方;卖房3元/平方。
(4)营业税:普通住宅房屋在2年内的,征收房屋评估额的5.6%;普通住宅房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征收。其他房屋按照购房额-营业额的差额进行征收。
(5)营业附加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土地增值税;
(6)印花税:09年起暂免征收
(7)房屋登记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合理规避多交费用:
(1)选择两年以上的房屋
(2)第一次买房时提交无房证明
(3)分家析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双方交换房屋仅需缴纳差额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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