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暂住登记:
1、提交证明材料。
2、派出所审核。
3、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开具《暂住登记凭证》。
二、申领居住证:
1、提交《居住证申请登记表》及证明材料。
2、派出所审核。
3、证明材料齐全且不需要调查核实的,当场发放居住证;需要调查核实的15个工作日内受发放居住证。
如何办理暂住证
暂住证的办理流程为:
1、申请人需准备好个人的相关资料,例如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或者租房协议,房产证明的复印件等资料;
2、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由相关人员带领至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
如果是暂住在居民家中的,则由其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本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即可。如果是暂住在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厂的,则通常需要所在单位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然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如果是暂住在出租房的,则需要由房东携带租赁合同,带领申请人至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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