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2、《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黑龙江省个体工商户条例
承办机构、岗位:**工商所、**工商所
办公地点:**工商所(地址:九区批发市场)
**工商所(地址:新村9-30号楼对面)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4611912(**工商所)、6286315(**工商所)
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登记费:20元/户,副本工本费3元/户;每四年重新登
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工本费20元。
收费依据:价费字[1992]414号,计价格[1999]1707号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申请(申请人)—受理(受理员)—审核(所长)—收费(内勤)—
发照(内勤)—归档(受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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