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上市条件
主板:指沪深交易所的主板。
(1)主体资格:
1)主体类型: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经营年限: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3)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变更。
(2)财务与会计
1)净利润: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收入: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股本总额: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资产: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其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中小板上市条件
中小板:全称中小企业板。是从深交所的主板市场中单独设立一个板块。上市条件与主板完全相同。以“小盘”为最突出的特征,流通盘约为1亿以下。
(1)主体资格:同主板
(2)财务与会计:同主板
创业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于2009年在深交所启动,相对于主板,创业板上市条件门槛较低。
(1)主体资格:
1)主体类型: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经营年限: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3)主营业务: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变更
(2)财务与会计
1)净利润、收入: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股本总额: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3)资产: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4)其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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