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后,并不代表着劳动合同的解除。事实上,在很多时候,尽管公司被收购,也只是公司的所有者进行了更换,而公司员工并不会有很大影响。因此,公司收购后员工补偿还需要依照实际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连续计算,劳动者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若公司被收购后,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此时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公司合并解散员工有赔偿吗
公司合并后原公司解散的,由新公司继续履行,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新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属于过失性辞退的,新公司不需要赔偿。
二、员工入职未签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首先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的。另外无故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违法解除的,需要支付双倍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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