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和不动产登记有什么不同点
时间:2023-05-04 00:00:32 46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农村土地确权确定的是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我们指的农村的宅基地是由集体分给个人的,原则上是不能抵押和流转的,尽管在实际上集体经常向个人转让,但是我认为,个人买下的一般应当是房屋,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土地应当属于租用的,类似于城市的土地出让,到期后,集体是可以收回的。

农村土地确权划分给个体的宅基地是可以无限期的使用下去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可以拿来买卖,至少在法律层面上是不可能的。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很多问题,希望国家能够出台更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农村居民的利益。

2.不动产登记一般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房屋一般为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是一种作为物权的公示手段。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房管局负责房地产的登记,一般登记期限为70年,也就是说如果70年后你到期了,就得搬出去,或者补交出让金给政府。登记的目的是为了证明这房子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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