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离婚损害赔偿证据的方法如下:
一、固定易失证据: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二、收集文字证据:比如婚姻一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四、采集现场证据。
离婚损害赔偿证据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7、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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