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日前发布公务员培训、奖励、考核三个试行规定。公务员若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将予以辞退。据称,相关规定的出台,表明公务员队伍将建退出机制的说法终于首次落到了纸面上。(12月3日《北京晨报》)
仔细推敲报道所提及的公务员考核相关各细节,我的第一感觉是,相关考核内容完全经不起考核。所谓公务员考核,意义基本雷同于私务员考核——公众无法参与,考核内容也基本不向社会公开。由于相关考核规定都是内部制定的,考核措施刚性不足温情有余也就不难理解了。诚如一位人事局公务员感慨的那样:新规更人性化了。
首先感到人性化的,应当是领导。因为,新规没有将领导干部纳入公务员考核范围。相反,领导干部还可以充当主考官。这样一来,领导的称职与否,不受方案约束。相反,领导的权威会进一步得到巩固。领导要想提拔亲信、排除异己,应该说是很方便的。不过,领导从此恐怕得拿出更多时间来应付普通公务员拉关系走后门了。
当然,广大普通公务员也没理由不感谢考核方案对自己的厚爱。譬如,新规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对应工资标准可提高一档;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所任职务可晋升一个级别,并享年度考核奖金。如诸位所知,称职是对一个职员最起码的要求,只有称职才会确保饭碗不丢。我们在单位里工作,只要按老板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指定的工作,就算是称职了,做到这一点非常简单。
按理说,公务员的老板是广大纳税人,于是我们就越发地想不明白,老板连参与考核的资格都没有,又怎么会同意给职工们加薪晋级呢?公职人员们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不能自己对自己太人性化了吧?要知道,对公职人员人性化过度,就是对广大公众的不人性化——权力将更加不受约束,更加不向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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