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时间:2024-01-05 13:41:55 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务员的考核类型包括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而年度考核则是对公务员一年内表现的集中评价。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其中,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因此,公务员的考核类型包括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而年度考核则是对公务员一年内表现的集中评价。

公务员绩效评估制度的规定和操作细则

《公务员绩效评估制度的规定和操作细则》旨在确立公务员绩效评估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操作流程,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工作效能和责任意识。该制度规定了评估指标的确定方法、评估周期、评估流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的具体细则。通过科学客观的评估体系,可以全面、公正地评价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为公务员的晋升、奖惩、培训等提供依据。同时,该制度也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的激励机制建设,鼓励公务员积极进取、勤奋工作,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绩效评估制度的规定和操作细则的有效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推动政府机构的现代化管理。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其中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绩效评估制度的规定和操作细则的有效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推动政府机构的现代化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国家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学生实习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学生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参加相关保险、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对前款规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六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 第六十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对职业教育捐资助学,鼓励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提供的资助和捐赠,必须用于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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