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发票丢失,商家不得重复开具相应发票。一般的处理方法,如顾客为个人的,商家可复印发票留底联次,加盖公章予以证实,如顾客为企业单位的,商家则应予依法办理相应的已征税证明及相应税务手续。
一、消费者不开发票我应该怎么办
消费商家不开发票,当事人可以向税务部门进行举报。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购物凭证或正式的发票,是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违反了这一法定的义务,经营者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因此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二、开出来的发票能不能补开
发票是可以补开的。发票丢了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1、增值税票丢失: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如果已抵扣税不得重开。2、普通发票丢失,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避免麻烦。
三、餐饮店要收餐位费吗?
不合理,收餐位费是违法的。饭店无权向顾客收取其所谓的餐位费。关于商家是否可以收取餐位费、调料费,暂时属于一种市场行为,但是如果消费者不知情,可以拒绝支付此项费用。餐位费一般指顾客在餐厅就餐时,餐厅按照消费人数向顾客收取一定数额菜品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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