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章程修正需要在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吗?
时间:2023-03-23 14:02:30 1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需要的,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可见,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后,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被注销,本人退出公司,新股东加入,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而新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在转让完成后签发,当然记载的日期是签发日,其出资时间也应是股权完成转让之日。否则,如果记载的是“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缴足”,则将面临分红的问题,因为新股东既然是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缴足出资,那么其有权分得公司设立时起到转让这部分出资时为止的相应红利,而显然,这部分红利是属于原股东的。

一、股权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包括哪些?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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