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提前收贷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
时间:2023-06-13 21:10:58 2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提前收回借款与解除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律法规

条款定性,决定着法律思维分析的起点和方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审判实践中,准确识别争议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是正确适用合同解除权规定解决相关纷争的基础和前提,直接影响案件处理结果。

《民法典》第673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该条款虽系针对未按约定使用借款的情形,但已可以说明“提前收回借款”与“解除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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