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死亡人员户口,由亲属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凭各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或村(社)委会证明,在一个月内注销户口,收缴死亡居民身份证。对于工作中发现公民死亡,其户口未被及时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应当调查核实、履行书面告知和亲属签字的手续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并收缴其居民身份证;对于查找不到死亡公民亲属的,经当地村(居)委会核实并盖章后,公安派出所凭相关证明材料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
一、村委会死亡证明用于继承有用么
有用。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二、老人去世后注销户口去哪里
老人去世之后注销户口的话一般是由其直系亲属带上所需要的材料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是派出所进行注销户口的。
人去世后,注销户口需要的材料有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居民户口簿;死亡人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死者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上述资料,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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