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未成年人在做笔录需要监护人在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开庭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一、监护人员的法定监护责任有哪些
1.要随时照看好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注意生病及时就医,发生困难及时帮助;
2.要安排好被监护人的生活起居,帮助和教自行解决生活简单技能;
3.帮助打理和监管被监护人的个人财产,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4.如果说被监护人收到相关起诉文件的,如果说被监护人未成年要代理他进行相关案件解决流程;
5.要对被监护人的基础知识培养和支持相关的教育,负责让被监护人身心都健康成长;
6.如果说在被监护人的自身合法权益被侵犯或是和他人因为某些事情产生争吵时,除了代理他进行相关诉讼流程,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说是因为监护人的自身不进行相关照看责任,导致被监护人的自身权益受到损伤,监护人也应该受到相关的惩罚;
7.如若被监护人的自身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必须要进行合法赔偿的,如果说被监护人未成年,监护人应该代为承担相关赔偿,如果说被监护人有相关财产在监护人手里保管的,先是用这部分财产支付,如果说还是不够的,多出的部分监护人应该进行赔偿。
监护人的认定方式:
通常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是其亲生父母、如若是已经成年的具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的,为其法定配偶。如果说未成年人父母逝世的监护人:
第一级别:爷爷奶奶、姥姥姥爷;
第二级别:哥哥姐姐;
第三级别:一些关系很好的直系亲属;
第四级别:就是在以上人员都没有办法照看时,需要有一些专门的机构进行照看。
全文7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