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土地转让的流程,包括提出申请、审查了解、现场勘察、审核评估报告和转让协议、审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的编号以及变更登记审批表的填写。
以下是转让土地的流程:
1.提出土地转让申请。
2.承办人进行审查了解。
3.进行现场勘察,对照核实。
4.审核评估报告和转让协议。
5.填写转让审批表,进行审批。
6.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进行编号。
7.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
土 地 转 让 需 要 哪 些 手 续 ?
土地转让需要哪些手续?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转让需要完成以下手续:
1.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土地使用者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 土地使用权划拨: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由土地使用者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划拨协议。
3. 土地转让申请:土地使用者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转让申请,提交相关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协议等。
4. 土地转让审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转让申请进行审批,若符合规定,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5. 土地转让登记:土地使用者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转让登记,提交相关文件,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
6. 缴纳相关税费:土地使用者按照相关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划拨金等税费。
以上手续的完成,标志着土地使用者成功实现了土地转让,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土地转让需要完成以下手续: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2.土地使用权划拨;3.土地转让申请;4.土地转让审批;5.土地转让登记;6.缴纳相关税费。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者成功实现了土地转让,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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