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的正文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委托声明、事实简述、法律评论和律师意见。
1、委托声明
委托声明由委托来源及委托事项两部分组成。委托声明主要是向送达对象表明律师向其出具律师函的合法授权来源,以及委托人的委托事项,即委托人想让送达对象做什么或不做什么。
2、事实简述
一封好的律师函应该在委托人提交的材料及委托人陈述的基础上,通过有组织、有逻辑性对案件事实进行叙述,使送达对象相信你列举事实的合理性及真实性,并迫使其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行为。
3、法律评论
法律评论由法律引用(包括合同条款的引用)和法律分析两部分组成。在上一部分对事实进行简述之后,就得以事实为依据对对方的违约或违法行为进行法律评论。法律引用(包括合同条款的引用)是为了说明对方的违法或违约行为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约定的。
4、律师意见
律师意见由需要送达对象做什么及不这样做的后果两部分组成。这部分就是“合法恐吓部分”。通过对对方需要承担责任的事实原因和法律原因分析之后,下面就得明确提出我方的具体要求了。这一部分是律师以专业语气告知对方,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事项,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二、律师函的特点有哪些?
1、行文关系单一。主要用于向委托人指向的人依法表达法律诉求。
2、应用领域广泛。基本上可以在一切法律业务中使用律师函,因此其适用于范围非常广泛,从诉讼到非诉讼领域,从民事到商事领域等等。
3、精悍灵活。律师函是一种非诉讼业务范畴,律师函往往篇幅短小灵活,但依据法律提出的威胁性要求使其具备精悍的特征。
4、受托发函。是代表委托人以律师的口吻和形式向委托人指向的人表达委托人的意志。
5、表征法威。律师在人们看来是法律的专家,是最为严谨和认真的专业人员,如果由律师发话就是委托人的意志赋予了强烈的法律救济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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