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在读证明”)
要点1:学生信息
证明必须要有学生姓名,目前所在年级班级等信息。
要点2:学校署名及公章
证明中学校的署名及公章的名称要一致,且公章要清晰可辨认。
要点3:有效期
学校证明于本学期内有效,所以落款日期一定要在本学期内。
特别注意:
书写部分须由同一颜色、同一笔体填写,填写时应使用蓝、蓝黑、黑色钢笔或碳素笔(用铅笔、圆珠笔填写无效,涂改无效)。
第一次办理学生卡的同学看这里
(1)申办人户口或身份证原件
要求:申办人户口“公民身份证件编号”栏应印有经公安机关进行升位处理后的18位身份证号,手写号码应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人员盖章确认。
(2)在读证明
学生在读证明须由教育局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小学、初中和高中负责学生德育工作的管理部门(政教处或教导处)开具,证明内容需包括学生姓名、所在年级、班级和证明开具日期,并由开具部门加盖公章。
要求:证明中书写部分须由同一笔体填写;字迹、印章清晰可辨;填写时应使用蓝、蓝黑、黑色钢笔或碳素笔(用铅笔、圆珠笔填写无效,涂改无效)。在读证明于本学期内有效。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4)不具有哈市户籍但在市区就读的学生,另需携带哈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开具的常住证明
(5)学生未按规定年龄入学(年龄与所在年级不相符,如因故推迟入学时间等情况),应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如学生证、毕业证、休学证明等)到哈尔滨城市通智能卡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工作人员将对学生身份进行核实
(6)身高1.2米以上学龄前儿童办理学生卡,应本人携带户口或身份证原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哈尔滨城市通智能卡客户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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