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旷工,单位一般不能辞退劳动者。但劳动者以怀孕为由长期旷工,又不履行补假手续,且经用人单位劝告、警告后,仍屡教不改,旷工时间已超过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怀孕期间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特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征得工会同意后,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法有无对旷工天数的规定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通行的标准是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连续旷3天可解雇,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则法院会支持。
二、长期旷工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长期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
三、员工休产假不回来了怎么办?
书面通知复工,不复工按旷工处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既不请假又不上班,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其限期复工;逾期不复工的,按旷工处理,达到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天数的,按照法律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规定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掌握,各地仲裁委和法院均予以支持。法律保护女孩子该合法权益,但并不支持其违法行为,女职工哺乳期具有法定过错的,由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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