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民间纠纷是属于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依据相关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对民间纠纷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而这种调解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没有强制力。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都是由群众自发组织的机构,居民委员会是以街道为单位,负责处理街道产生的问题。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法人资格吗?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特别法人这一法律名词,最大的受益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另外还有基层群众自治经济组织。也就是说,这一法律概念是为基层群众而设,更体现了民法的人性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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