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男方生了孩子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时间:2023-03-08 11:33:10 3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给男方生了孩子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没有婚姻的关系,女方为男方生了小孩,男方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怀孕离婚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是此规定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在有以下情况,男方也是允许离婚的。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给予补偿的条件

(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是因为女方有自己的过错;是因为这时已经不存在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的情况;是因为这时女方已经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相反,男方处在弱势地位;是综合双方情况,最好地保护弱者利益的结果。)

(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怀孕期间女方离婚的补偿

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综上所述,妇女在孕期提出离婚相对男方来说具有更大的自由空间,这是法律对于孕期妇女特殊保护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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