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在审理案件时,人民法院不会单以证人的证言作为判决的依据,当事人除证人外,还需要提供其他有利证据。此外,直系亲属有权出庭作证,但不会影响他们出庭作证的权利。
直系亲属有权出庭作证,直系亲属不会影响他们出庭作证的权利,任何了解案件情况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会单以证人的证言作为判决的依据,当事人除证人外,要得到法庭的支持,还要提供其他有利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人民法院不会单以证人证言作为判决依据"
近年来,证人证言在司法审判中越来越受到关注。然而,人民法院在判断证人证言是否作为判决依据时,不能仅仅依赖于此。虽然证人证言在司法审判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并非唯一证据。同时,证人证言也存在诸多风险,如证人可能存在利益关系,或者受到外界压力等影响,导致其证言与事实不符。因此,人民法院在判断证人证言是否作为判决依据时,应当综合考虑多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以保证司法公正和事实清楚。简单来说,人民法院不会单以证人证言作为判决依据,而是会根据案件情况综合判断。
近年来,证人证言在司法审判中越来越受到关注。然而,人民法院在判断证人证言是否作为判决依据时,不能仅仅依赖于此。虽然证人证言在司法审判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并非唯一证据。同时,证人证言也存在诸多风险,如证人可能存在利益关系,或者受到外界压力等影响,导致其证言与事实不符。因此,人民法院在判断证人证言是否作为判决依据时,应当综合考虑多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以保证司法公正和事实清楚。简单来说,人民法院不会单以证人证言作为判决依据,而是会根据案件情况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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