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职务而遭受损害的公民是行政赔偿请求人。
当享有赔偿请求权的公民死亡时,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可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
当享有赔偿请求权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时,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赔偿请求人。
行政赔偿请求人原告资格怎么确定
1、原告赔偿请求人具有申请行政赔偿诉讼的资格;
2、申请的赔偿条款应在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赔偿范围内,并且有实质性的证据可以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
3、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在法律上确认为违法行为,并且对赔偿请求人确实造成了生命或者财产上的损害;
4、行政机关已经对请求人做了赔偿处理;
5、行政赔偿请求人申请诉讼的时间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若是超过期限,法律将不允许起诉,这时没有任何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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