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制血亲,首先主要针对的是有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兄妹间。而对于重组家庭各自带来的子女,在拟制血亲的界定上,主要要求的权利,义务是相互之间的抚养权和继承权,但对于婚姻来说,重组家庭之间的兄妹是不受拟制血亲这个概念限制的,只要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即没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可以结婚。
表兄妹结婚具有法律效力吗
1、近亲结婚的婚姻,作为婚姻登记机关是无权解除的(婚姻登记机关只能解除受胁迫结婚的)。当事人如果想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带上各种能证明其是近亲关系的证据和结婚证等等材料,到双方任何一方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该婚姻无效,并注销该对当事人的结婚证。
2、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
第七条【禁止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二十六条【收养关系】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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