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与公司清算的区别如下: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3、适用清算的程序不同。正常清算适用一般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清算程序;4、适用的法律不同。正常清算适用公司法,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法。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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