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都知道相邻通行权,但具体到生活中哪些行为是属于侵犯相邻通行权却少有人知,毕竟一般相邻都是熟人关系,所以不少人也不敢贸然维权,怕彼此伤了和气,而且也没有真正做到维权。
现在人们都喜欢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权,但维权,必须有侵权才有维权之说。例如相邻通行权来说,生活中就有很多行为看似侵权,但很多人并不能判断。
一般来说,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
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
对自然流水,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邻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允许,但使用者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给予对方损失补偿。
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相邻通行侵权的行为类型因生活的实际条件不同而不同,对于普通人来说也不可能一一辨别,如果问题能通过双方协商处理那自然是最好不过,实在解决不了可以找个相邻通行专业的律师咨询下,看应如何处理更好。
全文5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