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会判离婚。夫妻一方选择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后,发现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可以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在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会作出离婚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应当立即解除。
具体满足什么条件法院才会判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离婚满足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能体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事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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