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手续如下:
1、首先要符合办理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其他合法的需要。
2、本人申请。
3、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或开介绍信,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的在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4、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5、持上述材料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6、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材料,经过审查,情况属实的,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深圳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在深圳,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在市政务服务一体机自助打印领取。也可以在深圳公安公众号、深圳公安官网、粤省事上面申请。电脑的办理流程如下:
1、进入深圳公安官网,点击首页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进行实名登录后核对联系人姓名和手机,选择办理情形和办理地点。
3、选择取件方式,点击已阅读继续,然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材料,完成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
《深圳市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若干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由我市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被证明对象在我市居住期间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书。但是,非深圳户籍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仅证明其在深圳市居住期间在深圳市内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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