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后,向报片民警报告,并由其签名盖章,才能到派出所进行最终签名和盖章,或者可以直接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1.居委会开具证明,相关人员了解具体内容并签名盖章。
2.向报片民警报告,由其签名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将协助您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3.到派出所进行最终签名和盖章。
4.或者可以直接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居 委 会 证 明 无 犯 罪 记 录 能 否 办 无 犯 罪 证 明 ?
根据我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居委会应协助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协助调解民间纠纷。然而,居委会并没有权利证明个人无犯罪记录。因此,居委会证明无犯罪记录不能作为办理无犯罪证明的依据。若要办理无犯罪证明,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审核并出具无犯罪证明。
无犯罪证明的办理需要居委会开具证明,相关人员签名盖章,并向报片民警报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将协助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最后,可以直接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派出所办理,或者向公安机关申请。但需要注意,居委会并没有权利证明个人无犯罪记录,因此不能作为办理无犯罪证明的依据。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第八条
年满14周岁,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地连续居住期满6个月以上的公民及境外人员,有合法申请事由的,持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各地原户籍人员和在本地就读或曾在本地就读的非本地户籍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由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和在本地就读或曾在本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全文7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