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的规定,当事人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无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要具备什么条件
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要符合以下条件: 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其他合法的需要。 另外,如果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二、重庆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办理?
根据《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居民调取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可以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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