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责任自负的条款无效
时间:2023-06-08 16:30:42 47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春节后,张某随同老乡一起到某市建筑工程公司打工,并与建筑公司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第6条约定,如果张某在工作中遭遇事故,责任自负。

5月23日,张某在建筑施工时不慎从6楼摔下,造成腰部严重受损。建筑公司为张某垫付了3000元医药费,并明确表示不再负担张某的医药费。张某先后住院治疗120天,花费18900元,造成生活极度困难。治疗结束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某为伤残6级。

张某在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其父多次找到建筑公司负责人,要求解决张某的医药费,但公司负责人以劳动合同中有“工伤责任自负”的约定为由拒付医药费。无奈之下,张某的父亲只好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审理,认为建筑公司与张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伤责任自负”条款,明显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属于无效劳动合同条款;张某确属工伤,建筑公司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报销张某的医药费等费用。

后经劳动争议仲裁委调解,张某与建筑公司达成协议,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张某伤残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并安排张某适当的工作。

本案是一起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伤责任自负条款而引发的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根据《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遇到下列情形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①退休,②患病、负伤,③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④失业,⑤生育。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时,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合同。

此案中,建筑公司与劳动者约定“工伤责任自负”条款明显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属于无效条款,不影响张某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全文7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申请仲裁 最新知识
针对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责任自负的条款无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责任自负的条款无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