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可以办证吗
时间:2023-06-18 11:13:38 5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论国有土地以出让的方式还是以划拨的方式取得的,都可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使用证会注明土地使用权是出让还是划拨取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分割的流程

1、提出分割登记申请,分割登记申请以住宅小区或一幢楼为单位申请。

新建、在建的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申请;房改房、集资房由房改、集资单位负责申请;开发商已撤离的已售商品房,以一幢楼为单位,由该幢楼住户共同委托代理人申请;

2、地籍调查;

市国土资源局实地对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并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宗地权属调查、测量,确定分摊系数和每套住宅或每个分割单元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3、权属审核;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申请资料和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向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颁发《转让许可证》。

4、注册登记;

商品房售出后,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者双方须在《转让许可证》(变更登记申请书)有关栏目上确认签章。购房者凭《转让许可证》(变更登记申请书)、购房合同等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5、颁发证书。

一套流程完毕后才能拿到分割后的土地使用证,应在15到18天为一个完整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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