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流程:
1、企业先到劳动局备案,申请社会保障证书,后续每年根据上一年度社保办理情况年审。
2、领取当地的劳动合同样本。
3、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的相应人事档案,然后申请就业证
5、带着合同、就业证到社保处办理保险。
一、劳动合同一定要约定试用期吗
试用期不是一定要约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不约定试用期而直接签订不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但若是劳动合同中只含有试用期,该约定不成立,该劳动合同将被认定为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
此外,试用期的期限也不是无限的,具体来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履行中的“全面履行”原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应当全面履行,任何的不当履行均会带来相应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3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切实履行,以实现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时的预期目的。所以“全面履行”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一)亲自履行,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亲自履行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关系是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社会关系,劳动合同是特定主体间的合同。劳动者不应当将应由自己完成的工作交由第三方代办,用人单位也不能将应由自己对劳动者承担的义务转嫁给其他第三方承担。例:某公司与某电工签定了一份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有一天,电工委托他的弟弟来顶替自己上班,自己回家处理一些事情,则电工违背了亲自履行原则。
(二)全面履行,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必然要求,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体现。只有双方当事人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才能保证合同目的的充分实现。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要求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地点,用约定的方式,按质、按量全部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劳动合同任何条款的不履行、不适当履行都属违约,在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协作履行,协作履行的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发扬协作精神,相互理解和配合,相互协作履行,互相帮助,共同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共同实现合同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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