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公司未依法清算解散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在清算期间进行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百零六条清算组未按照本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在清算报告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清算组成员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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