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责任承担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对方先动手,殴打带有故意,另一方的反击也有故意,双方属于相互斗殴,不承担责任。第二种是对方先动手,带有恶意伤人的故意,另一方只存在防卫行为,对方承担责任。
打架的责任承担分为两种:1、对方先动手,殴打带有故意,如果说另一方的反击也是带有伤害他人的故意的,就是属于是双方的相互斗殴,是不存在先后动手的责任承担问题的,双方共同承担责任。2、对方先动手,带有恶意伤人的故意,另一方并没有伤害他人意思,只存在防卫行为,则对方承担责任。
打架怎么理解责任划分
双方打架责任划分规定,一般按照各自造成的伤害后果划分。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规定有:《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你们这属于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全文5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