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时间:2023-06-11 05:00:24 37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近日,青海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六部门,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结合青海省实际,制定下发了《青海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是为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而制定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是青海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实施办法》由六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明确了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应遵循四项基本原则,即及时公正原则、一次救助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多措并举原则。

第二部分明确了国家司法救助的对象。即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因案件无法侦破、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

第三部分规定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方式和标准。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同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

标准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

第四部分规定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使用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应当严格遵循告知、申请、审批、复核、发放程序。

第五部分确定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筹集以政府主导为主,同时积极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捐助。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管理,确保管好、用好救助资金。各级政法部门要严格把握救助条件和标准,认真审批、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定期监督审核,适时对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回访抽查。

第六部分明确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成立由党委政法委牵头,财政部门和政法部门等共同参加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国家司法救助的制度规范和配套措施,测算资金需求,定期检查救助工作落实情况。

全文8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犯罪 最新知识
针对青海出台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青海出台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