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犯罪形态可分为两种: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完成形态是指犯罪既遂,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形态。
根据《刑法》,犯罪形态可分为两种: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形态。
犯 罪 形 态 与 犯 罪 预 备 、 犯 罪 中 止 的 关 系 是 怎 样 的 ?
犯罪形态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未得逞的形态。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
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犯罪形态是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必然结果,犯罪预备是犯罪形态的必要准备,犯罪中止是犯罪形态的必然结果。
具体来说,犯罪形态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未得逞的形态。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
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总结为:犯罪形态是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必然结果,犯罪预备是犯罪形态的必要准备,犯罪中止是犯罪形态的必然结果。
犯罪形态是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必然结果,犯罪预备是犯罪形态的必要准备,犯罪中止是犯罪形态的必然结果。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全文7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